对我而言,冷硬派的侦探小说是从这一本开始的。本书是午夜文库的第一本书,也是所谓红皮本的开始。由于收藏癖的缘故,对冷硬派一直不敢动手的我,终于禁不住红皮精装的诱惑,开始对布洛克下手。本书花了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才慢慢看完,期间我已经以飞快的速度看完了京极的《铁鼠之槛》。而铁鼠上下册一千多页,《父之罪》则区区一百八十多页。之所以会有如此大时间差别,原因在于,我对侦探性格的偏好,马修显然不是我的菜,我更喜欢那些让人感觉奇怪的人物:京极堂,御手洗洁,乃至雷恩老先生。
以下是简评:
1. 本书的风格让我想起《罪恶之城》和《失眠症》两部电影,故事的大部分情况下,马修的形象和布鲁斯威利斯在《罪恶之城》中的形象重合,而到了用毒薄雾浓云愁永昼品陷害罪犯的时候,则开始出现阿尔帕西诺的形象,事实上在失眠症中帕西诺也做了同样的事情,不知道《失眠症》的编剧是否借鉴了这本书的内容。此外《失眠症》这部电影还可以用另外一部分推理小说来做概括,那就是《白夜行》。
2.作者文风相当硬朗,十足冷硬风格,大部分女生会不太适应。在没有原文做对比的情况下,译者的翻译感觉很到味。让人有一种在看黑白电影的感觉。黑白应该是最适合冷硬派的颜色了。
3.就故事情节而言,冷硬派不注重推理元素,而更偏重在社会问题上,本书从题目基本就可以看出端倪了,所以结局给人带来的震撼并不强。至于最后马修是如何得出那些个结论的,很大程度上靠得是直觉。正如同书中一再说到的,知道是他干的,但却缺少证据。
4.本书从总体上而言可以用两个词概括:矛盾和无奈。马修的性格是矛盾和无奈的,人物之间的关系是矛盾和无奈的,乃至事件关系人最后的结局都是矛盾和无奈的。
5.其他的书暂时还没有看,但仅从这一本而言,似乎能够感觉到这个系列的基调,应该是比较灰暗的,前面说过,在我看来黑白应该是最适合冷硬的颜色。
我把每个我问了号码的人都当朋友。可是我没有联系的习惯。咳。 
一个人的一生中需要多少朋友,有多少人会记得你,有多少人你会记得。
六千多字的原稿,我没有备份,然后重装了电脑,这件事情发生了好几天了,我直到今天才觉察到。
由此可见,我对该文章始终没有达到满意的程度,即使没有丢失,我也很有可能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将其了断。
现在出现了这个意外事故,正好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借口。哦也。
我会努力让该文章在年底来个封印解除。谢谢。
如果有人关注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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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之罪
铁鼠之槛(上下)
红桃4
2010年考研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解析配套1600题
嫌疑人X的献身
枪侠
三张牌
荒原
巫师与玻璃球
卡拉之狼
苏珊娜之歌
黑暗之塔 
在遥远的记忆里,我站在透明的展示窗前,望着贴在一张厚纸板上我花了一晚上手工抄写的作文,肾上腺激素快速分泌,隐隐觉得脸上正在发热,那一刻我几乎觉得自己将以作家作为自己的终身职业。但直到今日,当某个老同学说起,你应该发表了不少文章了吧。我才猛然发觉自己其实很久没有满怀着热情写下一篇文章了。
高中的时候,许多人都认为我应该就是文学青年的典型了。没事的时候喜欢告诉别人自己编得故事,常常参加学校组织的作文竞赛。那个时候,一中隔三岔五的就会举行作文竞赛,一般都是在周末的时候,组织一群人坐在教室里,接着就是不限题目的猛写。在这段时间里,应该正在提倡创新作文,所以一般都不限制题目,全考自由发挥。第一次参加比赛,非常紧张,在位置上坐得笔直,等着老师把稿纸发下来,然后苦心构思,缓缓下笔,一直写到老师说结束,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停下笔,心想着自己还没有润色好。接下来的时光里,就等着公布成绩,看看自己能不能得个名次,当时所有的名次都是公布在一块小小的黑板上,然后立在厕所旁边,下课的时候经过厕所都可以看到。于是我每天都去关注一番,直到成绩出来。随着参加的次数日渐多了起来后,我开始向着老油条发展。光在教室里写文章实在没有意思,于是我和另外两个常常一起参加比赛的同学商量好了,准备在教室里泡茶喝。第二天,我们真的把茶壶和杯子带进了教室,由此,作文竞赛终于发展成了茶话会。
作为一个文学青年,高中的时候应该是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最为混乱的时候。我看过的书包括《萨特文集》,《个人的体验》以及《丰饶之海》。特别是后面两本书,不知为何,让我对生活充满了绝望,总觉得人生的终点就是华丽的剖腹。在加上看了《全金属外壳》的前半部分,心里总是挥之不去那段先杀了教官然后自杀的场景,持枪胖子的邪有暗香盈袖恶眼神一直印在我的脑海里。而后再一次作文竞赛中,我写了一篇名为《全金属外壳》的文章,这篇文章把故事情节设在战场上,讲述了一个人因为枪杀己方士兵后关在密闭的房间里的回忆以及最后被处死的过程。文章的开头,主角枪杀己方士兵的原因是,他觉得该士兵想要和他发生性关系,当时我很隐晦得表达了这层含义,现在想起来我还真是敢写。文章的中段,回忆开始,他回忆了自己似乎曾经被关在一个类似的牢房中,于是过去的时光和现在重叠了。到最后,在过去的时间里,主角在被枪杀的关头被救了下来,在现在的时间里,他死了。仔细想想这个故事很神奇,我当时也应该有着很大的野心,想要表现的内容相当多,包括反战,包括同性恋,包括时间的重叠,甚至包括意识流。我对自己的这篇文章相当满意,觉得自己这回非得拿个第一名不可,当时这篇文章的篇幅应该是我写过的最长的,一张四百字的稿子,我写满了十三张。然后结果出乎意料,我什么奖也没有拿到。当时负责作文竞赛的是我们班的语文老师,赛前,她对我抱着很高的希望,而赛后她什么也没有跟我说。我也不好意思问。事实上,我觉得,语文老师们很有可能被我这篇文章吓到了。当时的教我们班的老师叫陈丽云,她大概也已经想不起来我的这篇神奇的文章了吧。
到了高三的时候,我还在作文竞赛中写过长文,那篇文章名叫《刀剑丛中的诗》,我一直想不起来自己是在什么地方看见的这个名字,当时觉得很符合我要写的内容,所以就用上了。这篇文章最后没有获奖的原因,余燕华老师告诉我是因为,我写了篇武侠小说。我说,我写得不是武侠。老师说,她也是这么觉得。但大部分老师说我写得是武侠。时至今日,我仍然觉得我写得并非武侠。故事的大概讲的是,边境某座城池得到消息有突厥来袭,全场逃散,某个剑客从梦中醒来,发现这里变成了一种废城,只有一个铸剑师在打造一把剑,于是两人开始谈论刀剑的事,讲到李白,讲到苏东坡,讲到唐诗宋词中总是有许多关于刀剑的诗歌,写得不仅仅是刀剑更是一种气节,用剑的高手往往宝剑未出,剑气先出。讲到干将莫邪剑讲到夜夜壁上鸣的龙泉剑。每把剑都因为某种气而为后人传诵。到了文章末尾,铸剑师将打好的剑送给剑客,自己一个人打开城门迎敌。当时我写得激动万分,感觉自己就是一代大侠,最后忍不住写了一首七绝。我当时居然还能写出七绝来,高中时,写起文章来还真是意气风发啊。
追溯到第一次参加比较大型的作文比赛应该是在初中的时候,那个时候参加了县里组织的一次比赛,人数不少,搞得挺正式。最后我凭着连我自己都高不懂的关于千年虫的科幻故事拿了个第一名,而后又糊里糊涂的代表县里去参加了市里的某某比赛,最终结果是我啥奖也没有,但那时候已经觉得有种说不出的荣光环绕周身,我居然还代表那么多人去参加比赛了。和我一起去的是一个学妹,当时传说中的大才女一枚,现在想来都比我发展的好吧。
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虽然思想混乱,但仍然保持了旺盛的创作热情,没事的时候就在作文本上涂涂写写,总结起来就是“文思如尿崩”。随随便便就是半本半本的写完,完全没有觉得累,不像如今,答应 Sovery 同学要完成的作品,掐指算来已经过去快七个年头了,但仍然如同便秘一般的,时不时挤出几个字来,而后又觉得不太对劲,全数删去。
大约是称之为热情的的东西,很俗套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被磨掉了,抑或仅仅是因为我的惰性,再或者,太久没有写作的关系,我已经失去了从前该有的感觉。
无论如何,再试试好了。